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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运管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理论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25 11:22:33 文章来源: 无锡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无锡市运管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理论培训工作的通知1

市运管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理论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运管处,各驾校: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认真贯彻<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通知》(交运发[2012]730号)、省运管局《关于开展网上远程培训试点的通知》(苏运传[2013]232号),进一步落实《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以下简称《教学大纲》)理论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强化学员安全文明驾驶意识,规范培训教学,提高培训质量,现就我市加强机动车驾驶理论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培训学时审核

根据《教学大纲》规定,理论培训学时共计30学时,其中科目一12学时,科目三理论培训学时18学时。为加强教学管理,严格理论培训学时审核,从今年7月1日开始,除科目一外,科目三必须同时完成大纲规定的理论和操作学时后,方可进行科目三送审及审核。

二、推行“网上理论学习”

为解决当前驾校理论集中培训较难组织、学员工作时间和学习时间冲突等矛盾,方便学员进行理论学习,节约驾校教学资源,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全面推行“网上理论学习”。

1.网上理论学习平台作为省局“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为学员拓宽了培训渠道,减轻了驾校的培训难度,驾校要根据自身理论培训条件及学员到课率等组织情况,本着“便民、高效”原则,引导、鼓励学员采用网上理论培训的方式,要将网址及登录操作方法及时告知学员,并辅导好学员进行网上理论学习。

2.学员在驾校报名注册后,可登录“无锡学车网”的学员中心,点击“理论学习”菜单,即自动跳转至“江苏交通学习网”进行网上理论学习,平台将自动记录学员的学时信息,并在学员完成规定科目内容后,自动将学时信息推送至驾培业务系统。

3.凡报名注册时选择网上理论培训的学员,驾校无需再在系统里报送理论开班计划及开班花名册,学时送审及审核的整个流程在网上自动实现(因管理需要人工审核的除外)。

4.选择网上培训的驾校,要与江苏交学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培训合同,以合同约定的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按省物价局备案核准的收费标准进行费用结算。

5.市运管处驾培科将组织网上学习平台和驾培业务平台,有关系统操作的业务培训,协调解决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优化和完善系统功能。各市(县)、区运管机构也要对辖区内驾校进行专门的辅导,确保驾校业务员熟悉、了解相关业务和操作流程。具体网上理论培训操作说明详见附件。

三、规范课堂集中培训

对个别采用课堂集中培训的驾校,应当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完成规定的教学内容,每期理论培训除报送科目一开班计划外,科目三的理论培训计划及培训名单也要报送,并按规定学时进行送审。今后,管理部门将通过学员身份信息比对、远程视频监控、学时记录等信息化手段完善对驾校理论培训实施情况的监管,确保教学大纲的贯彻落实。

四、加强教学监督检查

各市(县)、区运管处要加强对驾校理论培训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严格理论培训学时的审核;要对驾校上报的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核查,对不培训、缩减培训学时或学员缺课达不到规定学时要求的,一经发现一律停止审核培训记录,并责令驾校限期整改;要定期将检查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学员到课情况、授课内容、授课教员、整改情况等以表格的形式上报市处驾培科。市处驾培科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将该项工作列入对驾校和管理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项目之一。

 

无锡市运管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理论培训工作的通知2

抄送:省厅运管局

无锡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办公室    2014年6月23日印发

无锡市运管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理论培训工作的通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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