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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驾驶人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02 16:43:54 文章来源: 中国驾驶员学习网

为进一步做好驾驶人考试工作,解决好新部令实施初期培训不到位、学员仓促参加考试等问题,确保新部令考试制度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调研培训。

各地要针对一些地方驾驶人考试合格率低的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查找培训、考试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指导驾校和车管所做好驾驶人培训考试的衔接。要组织对辖区内驾校的教学管理人员和教练员进行培训,讲解改进驾驶人考试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讲解新的考试内容、考核要点和评判标准,使教练员掌握新部令考试项目中容易扣分的重点和难点,正确认识新题库新项目对促进安全文明驾驶意识养成的重要意义。

二、督促落实培训大纲。

要会同运管部门深入辖区驾校,对落实《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驾校尽快调整培训教学计划,完善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落实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培训学时和内容,确保按照大纲要求进行教学。

三、组织考前模拟测试。

我局组织科研所开发单机版模拟理论考试软件,提供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部分考题供模拟测试。各地要把模拟考试软件提供给驾校,督促驾校落实模拟考试场地和设施,组织参加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培训的学员参加模拟测试,熟悉考试题型和考试方法。

四、合理组织安排考试。

新部令实施初期,驾校教练和学员对新的考试内容和方法有逐渐熟悉的过程。各地要根据本地考试场地、设施调整情况,以及驾校按新大纲培训的进展情况,合理安排考试计划,保证考试工作正常进行。对通过驾校培训集中报名考试的,要严格审核培训记录,对没有按照《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进行培训教学的,暂停或暂缓受理考试,督促驾校落实培训学时和内容。

五、加强考试监督检查。

各地要严格按照新部令新标准进行考试,落实网上预约、自助预约、补考等服务措施;严格执行考试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要加强考试工作的明察暗访,公开考试计划和各驾校学员预约人数,公开考试项目和评判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发现有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考试标准或者协助、纵容考试作弊等问题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要关注舆论对考试制度调整的反应,注意分析考试率变化情况。对考试合格率较低的,要向媒体和社会群众讲明原因;对考试合格率提高的,要请驾校和学员讲授经验,引导媒体关注考试内容调整对改变以往应试教育模式、提高新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意识、减少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积极作用,关注完善培训工作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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