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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理论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24 16:45:46 文章来源: 盐城市运输管理处

盐城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理论培训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理论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运管处: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认真贯彻<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通知》(交运发[2012]730号)、省厅运管局《关于开展网上远程培训试点的通知》(苏运传[2013]232号),为严格落实《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以下简称《教学大纲》)理论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进一步提高学驾人文明驾驶理论水平,强化安全驾驶意识,提高培训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理论培训范围

全市范围内完成机动车驾驶培训报名并经开班审核通过的学员。

二、培训组织形式

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驾培机构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开展理论培训:

1、课堂集中培训。驾培机构组织学员进行理论集中培训,培训学时严格执行《教学大纲》的要求,每天集中培训时间不得超过4学时。

2、网上理论培训。驾培机构组织引导学员通过“江苏交通学习网”完成理论学习,平台自动记录学员的学时信息。学习完成后,学时信息自动传送至盐城市机动车驾驶员智能化培训系统。

三、推广“江苏交通学习网”驾驶理论培训

1、为解决学员中普遍存在的工学矛盾,降低驾培机构培训成本,更好地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从2014年11月15日    起,各驾培机构全面试用“江苏交通学习网”。网上理论学习平台作为省局“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各驾培机构应积极组织引导、鼓励本驾培机构学员选择“江苏交通学习网”(www.jsjtxx.com)开展驾驶理论培训。从2014年12月15日起各驾培机构全面推广使用“江苏交通学习网”。

2、驾培机构要主动向学员分发“江苏交通学习网”网上培训宣传材料,将网址及登录操作方法及时告知学员,辅导学员     通过“江苏交通学习网”完成理论培训,或登录“盐城驾培网”首页,点击“网上理论培训入口”菜单(即自动跳转至“江苏交通学习网”)进行网上理论培训,平台自动记录学员的学时信息。学员学时信息自动导入盐城市机动车驾驶员智能化培训系统。

3、各县(市、区)运管处要高度重视网上理论培训的推广使用工作,要督促各驾培机构广泛使用“江苏交通学习网”开展理论培训。选择网上培训的驾培机构要与江苏交学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培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按省物价局备案核准的收费标准进行费用结算。对选择网上培训理论的学员,驾培机构应承担其网上培训的费用,且不得巧立名目另外收取学员费用。

四、规范课堂集中培训

对采用课堂集中培训的学员,各驾培机构应严格落实《教学大纲》的理论培训要求,应当按照《教学大纲》“每天培训时间不得超过4学时”的规定完成全部教学内容。严把理论培训关,禁止学员代打卡、代上课,禁止不培训和缩短培训学时行 为。今后,各县(市、区)运管处将通过学员身份信息比对、远程视频监控、学时记录等信息化手段完善对驾培机构集中理论培训实施情况的监管,确保《教学大纲》的贯彻落实。

五、加强教学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运管处要加强对驾培机构理论培训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严格理论培训学时的审核;要对驾培机构上报的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核查,对不培训、缩减培训学时等达不到规定学时要求的,一经发现一律停止报班,并责令驾培机构限期整改; 要定期将检查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学员到课情况、授课内容、授课教员、整改情况等书面上报市处驾培 科。市处驾培科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将该项工作列入对驾培机构信誉考核奖惩和行业管理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特此通知

盐城市运输管理处

2014年11月4日

 

抄送:省厅运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各驾培机构

盐城市运输管理处办公室     2014年1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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