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广使用“江苏交通学习网”开展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13 17:01:52 文章来源: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各市交通运输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交运发〔2011〕106号)精神,省厅组织研发了“江苏交通学习网”平台(域名www.jsjtxx.com),经过试点应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省厅已将推广应用“江苏交通学习网”列入2014年为民服务实事项目和厅科技推广应用项目。为充分发挥学习平台的作用,省厅决定在全省推广使用“江苏交通学习网”开展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自2014年7月1日起,全省全面启动江苏交通学习网开展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力争年底前,各市7月1日后参加继续教育的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通过网上继续教育培训率达到50%以上,网上继续教育培训模式得到道路运输驾驶员和社会广泛认可。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1、搭建网上学习平台。组织制定平台建设方案,明确建设原则及软硬件配制要求,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发完善网上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课件。(厅运管局、相关技术支持公司)
2、组织客货运驾驶员参加网上继续教育。充分发挥道路运输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动员组织道路运输驾驶员积极主动使用网上学习平台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各市要严格审核认可网上继续教育培训学时,保障网上继续教育培训质量。(各市、省管县交通运输局)
3、做好平台运行技术保障。加强平台设施及运行环境维护,建立严格的网络管理制度,定期对网络的设备和运行状况进行检查,确保网络安全、可靠、稳定运行;实时监控论坛、用户反馈信息,及时删除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害信息、不良信息;加强数据备份,提高数据的安全级别,保障交易数据安全。(相关技术支持公司)
三、有关要求
推广使用“江苏交通学习网”开展培训对方便广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及行业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推广使用学习平台的组织领导,加大对推广应用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采取切实措施保障推广应用工作有序开展;要加大对推广应用的宣传,让广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及时了解网上培训的方法与途径。同时,要加强沟通,及时研究、协调和解决推广应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14年12月底,各地要及时总结本地推广应用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并将有关材料报厅运管局,联系人:顾敏,联系电话:025-84211938。
特此通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