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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租车“份子钱”放开

发布日期:2016-01-04 10:22:35 文章来源: 南京晨报

昨天,记者从江苏省物价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16年元旦开始,省物价局将下放3项收费的定价权限,放开原来政府制定的35项经营服务收费。而这35项经营服务收费中,最受外界关注的,无疑是出租汽车企业向驾驶员收取的管理服务费、租赁承包费,也就是俗称的“份子钱”。目前,南京多家出租车公司已经接到文件,今后出租车“份子钱”将由各家出租车企业和驾驶员协商拟定。

“份子钱”不再由政府说了算

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省物价局宣布从2016年元旦开始,下放3项收费的定价权限,放开原来政府制定的35项经营服务收费。记者了解到,物价部门将公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标准、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机动车尾气检测收费标准等3项定价权限下放至省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并由其制定价格。而放开的35项原来由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收费项目中,就包括了出租汽车企业向驾驶员收取的管理服务费、租赁承包费,也就是俗称的“份子钱”。

此前,江苏省出租车“份子钱”大多实行政府指导价,目前南京市政府也对各出租车公司的“份子钱”规定了上限。今年3月31日南京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两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南京市市域经营权出租汽车企业租赁承包费标准、实施返空费政策、实行市域出租汽车经营权无偿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4月1日起,根据车型不同下调承包费,其中普通车型单班每月下调600元,双班每月下调200元,下调幅度分别为8.96%、2.86%;中档车型单班每月下调700元,双班每月下调800元,下调幅度分别为8.33%、8.51%。

昨天的发布会上,省物价局明确表示,从2016年元旦起,对已经形成竞争或者具备竞争条件的收费放向市场,由市场形成价格,政府主管部门不再进行直接干预。物价部门将出租汽车企业向驾驶员收取的管理服务费、租赁承包费、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高速公路联网服务费、委托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委托性检验检疫收费、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环境影响咨询收费、用户受电及配电方案咨询费等35项经营服务收费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相关专业服务机构依据《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自行制定相关收费标准。这也意味着,一向由政府说了算的“份子钱”,将在2016年交还给市场了。

近期南京的“份子钱”不会动

放开“份子钱”之后,出租车公司会不会就此涨价?这显然是出租车司机最关心的问题。

南京一出租车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文件,今后出租车“份子钱”将由各家出租车企业自主拟定,这种模式看似自由,没有了行业主管部门和交通部门的政府定价,但是出租车行业协会会考虑市场情况、驾驶员的需求等因素制定指导价,“目前的出租车‘份子钱’基本上已到盆底,没有多大的可降空间了”。该企业负责人称。而南京市出租车行业协会负责人也表示,近期南京的出租车“份子钱”不会动。

南京中北的士公司一从事出租车行业多年的老驾驶员认为,“大的出租车公司和小的出租车公司,其成本是完全不一样的,所以小公司的定价更灵活,价格放开后,有种可能就是小公司价格很低,大公司的价格越来越高,最终引起驾驶员的不稳定。就拿目前来说,小的出租车公司的‘份子钱’要比中北、东方、大件等几家大公司的价格低500元到1000元”。

与此同时,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由于各类网络租车约车平台的出现,“份子钱”的改革是大势所趋,物价部门将会密切关注市场变化情况。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处长刘璐表示,放开后省内各市“份子钱”的制定将坚持市场化方向,由相关专业服务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基于各市的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而成。“各市制定出的‘份子钱’新标准,可高于省内标准”。刘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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