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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考改革政策4月起正式实施 南京为试点之一

发布日期:2016-04-01 11:07:51 文章来源: 人民网

从今天开始,南京市民申请自学直考,只要通过科目一考试,并申请到自学车辆的学车标志,即可上路练车。4月1日,《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和《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正式实施,社会关注的小汽车自学直考、自主约考、异地考试办证、放宽残疾人学车考证等改革措施如期落地。

自学最快一个多月领照

今天起 南京驾考改革政策新动向

从4月1日起,驾驶证自学直考等改革事项如期落地,南京作为试点之一,市民考驾照可以享受非经营性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新政。自学人员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按规定免费领取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志,就可以按照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上道路进行驾驶训练,此后即可自主预约科目二、科目三等科目考试。

按照目前试行的驾照自学直考的相关规定,市民申请自学直考成功后,即可预约科目一理论考试,考试合格后便可领取学习驾驶证明。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十日后可预约科目二考试,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三十日后可以预约科目三考试。如果自学直考人员考试一切顺利,每科考试都能一次性通过的话,最快一个多月即可领取驾照。

新规带来诸多便利

今天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的新规,除了放开驾驶证考试换领地域限制等利好,还有不少便民措施。如放宽了残疾人学习驾驶证限制,在原来放开左下肢、右下肢、双下肢以及听力障碍人员驾驶汽车的基础上,允许上肢残疾人、单眼视障人员学习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

过去,各科目考试按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路考、科目三理论考试顺序依次进行。现在规定科目一合格后,既可以约考科目二,也可以约考科目三路考,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科目二、科目三路考同时预约,在同一天连续考试,极大地节省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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