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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商业车险费率改革6月底实施

发布日期:2016-06-20 14:19:54 文章来源: 江苏交通报

江苏车主关心的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又有新推进。江苏作为全国第三批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地区,将于2016年6月底切换新、旧版本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记者还了解到,本月24日晚8时起,各家保险公司将进行系统切换,江苏车主最快有望于当晚以新费率购买到车险。

据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翟家峰秘书长介绍,2015年,我省承保机动车1100多万辆,提供了7.56万亿元的风险保障,“此次商车改革的核心是把商业车险产品的制定权交给企业,把产品的选择权交给消费者,逐步建立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突出‘少出事少交钱’的市场规则。”据了解,其他先行试点省市数据显示,70%以上的消费者商业车险保费较改革前有不同程度下降,20%左右消费者保费上升。

据了解,此次江苏费改后删除了十多项原条款中的责任免除事项,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费率的形成机制也得到优化,费率调整系数由原先的14个精简为4个。其中变动较大的是无赔款优待系数的浮动范围,浮动范围由0.7—1.3扩大到0.6—2.0;连续3年未出现理赔的车辆,将享受保费6折的优惠;反之,上年发生5次及5次以上赔款的车辆,续保时保费将翻番。此外,对于市民所关心的交通违法行为是否影响保费,此次也明确给出解释:一般的交通违法行为累计一定次数以后保费才会上浮,其中,超速未达10%等部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纳入保费上浮因子范围,保费也不下浮,但饮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肇事逃逸、超速超过50%等严重违法行为发生1次交通违法系数即上浮;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毒驾、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等发生1次交通违法系数就会上浮30%。驾驶习惯良好,上年度无交通违法记录的,交通违法系数为0.9;交通违法系数最高为1.5。公安交管系统中已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样影响商业车险保费浮动,保费浮动与交通违法行为是否处理无关。

江苏省保协信息部主任丁正告诉记者,总体而言,此次费改是应该能让大部分“规矩开车”的车主受益的。“改革后,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车损险的保险金额,解决了社会普遍反映的‘高保低赔’问题。”他也表示,虽然费改后电销车险的价格优势将不如原先显著,但是险企的自主核保和自主渠道系数将发挥更大功效,各家险企面临的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规范驾驶的车主将享受到更大的保费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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