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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9月15日前 所有道路客运驾驶员应完成继续教育

发布日期:2016-07-25 15:16:49 文章来源: 江苏交通学习网

会议背景:7月19日,淮安市运管处召开全市道路客运工作会议,布置开展道路客运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

重点内容:根据市运管部门要求,全市所有道路客运驾驶员应于9月15日前完成继续教育工作。

继续教育的意义:

继续教育是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从业资格换证的必备条件之一。

会议组织集中学习了市运管处《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客运驾驶员参加继续教育条件:

凡持有淮安市运管机构核发的从业资格证件满2年的道路客运驾驶员,均需参加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教学内容:

继续教育内容以交通运输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大纲》(交运发〔2011〕475号)的教学内容为主,包括道路运输相关政策法规、职业道德、运输安全和节能减排等。重点加强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以及危险源辨识、防御性驾驶、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紧急避险、应急救援处置等方面的教育。

继续教育周期:

继续教育周期为2年,在每个周期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应少于24学时。

继续教育的参加方式:道路客运驾驶员可以通过经备案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网上远程继续教育等2种方式参加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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