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各准驾车型培训里程不得少于300公里
发布日期:2016-08-31 16:44:32 文章来源: 新华网
据交通部网站消息,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通知:《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下文简称《大纲》)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大纲》指出,各省应当根据实际对各准驾车型培训里程做出相关要求,但最低不得少于300公里。
据介绍,《大纲》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基础和场地驾驶”、“道路驾驶”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四部分内容。每部分内容培训结束后,应对学员的学习进行考核。“基础和场地驾驶”、“道路驾驶”两部分考核不合格的,由考核员提出增加复训的内容和学时建议。鼓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驾培机构)聘用二级及以上教练员担任考核员。
《大纲》提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教学可采取多媒体教学、远程网络教学、交通安全体验等多种方式,倡导课堂教学与远程网络教学相结合。课堂教学不得低于6学时,其中,“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不得低于4学时,“安全文明驾驶常识”不得低于2学时。
《大纲》解释,“基础和场地驾驶”中“操纵装置的规范操作”和“起步前车辆检查与调整”教学内容,应采用驾驶模拟设备教学;“道路驾驶”中“恶劣条件下的驾驶”、“山区道路驾驶”、“高速公路驾驶”等内容,可采用驾驶模拟设备教学。模拟教学学时为4学时。
同时,“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教学应与“道路驾驶”教学交叉融合;“基础和场地驾驶”与“道路驾驶”可交叉训练。
此外,《大纲》强调,各省应当根据实际对各准驾车型培训里程做出相关要求,但最低不得少于300公里。驾培机构应根据本大纲制定教学计划,倡导根据学员特点进行差异化教学。轮式自行机械车(M)、无轨电车(N)、有轨电车(P)三种准驾车型的培训教学大纲,由各省根据需要和地方特点自行制定,并报交通运输部备案。大型客货车驾驶员职业教育,参考本大纲,按有关规定另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