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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镇江将对“电子警察”交通违法记分

发布日期:2016-12-15 11:31:53 文章来源: 人民网

明年起,我省所有城市将全面推行非现场交通安全违法记分管理措施。从2017年开始,镇江也将对“电子警察”违法曝光开始记分。目前,镇江交警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稳妥的推进非现场交通安全违法处罚、记分措施。

为什么要对“电子警察”违法处罚实施记分?

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对提高驾驶人遵法守纪水平,遏制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高发势头,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

“非现场交通安全违法记分”管理措施,也就是大家俗称的“电子警察违法记分”。目前,全国非现场交通安全违法记分率已达87%,其中北京、河北、天津、上海已经对所有“电子警察”违法曝光实施记分管理措施。在我省,也有多个城市实施了非现场交通安全违法记分措施。

哪些交通违法行为容易被“电子警察”曝光扣分?

一般来说,闯红灯、超速、违反交通标志、轧压黄线实线、逆向行驶、在强化管理路段违停等交通违法行为比较多发,也容易被“电子警察”曝光扣分。比如,违反导向车道指示方向行驶的,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穿插超越的,在城市快速路上不系安全带的,扣2分;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的,在城市快速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不停车让行的,扣3分;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扣6分;在高速公路倒车、逆行的,扣12分。另外,机动车超速行驶的,根据车型、车辆使用性质和超速的比率,会相应的扣3分、6分、12分。具体的交通违法记分规定,可查阅文后附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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