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起苏州货运分类分级监管
发布日期:2016-11-25 11:08:52 文章来源: 江苏交通学习网
近日,“苏州市道路货物运输业务管理系统”完成试点,至2017年底该系统将在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分期分批启用,实现货运行业分类分级监管。
一、苏州货运现状
经营主体特点:多、小、散
数据:截至今年10月底,苏州全市共有道路货运业户50328家、运输车辆124294辆,平均每户拥有货车2.47辆。
部分企业负责人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淡薄,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安全隐患突出,投诉纠纷现象时有发生。
二、货运监管系统上线过程
2016年初,确定关于货运行业分类分级监管的调研课题,利用信息化手段实行分类分级监管
11月上旬,“苏州市道路货物运输业务管理系统”完成测试
11月22日,“苏州市道路货物运输业务管理系统”完成试点
2016年底,在苏州市区一定规模以上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试运行
2017年,在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分期分批启用
三、系统特色
1、监管对象:货物分类 企业分级
系统将货运行业分为危险货物运输和普通货物运输两类管理,并自动将货运企业判定为“红黄蓝”三级,针对不同等级的货运企业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实现重点对象重点监管。
2、监管体系:动静结合
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安全考核等方面形成静态监管体系;同时结合日常检查、社会投诉、其他执法部门抄告等信息,从违法违规行为、隐患整改、投诉处理等方面形成动态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