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清明假期江苏联网高速公路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7-03-28 11:30:57 文章来源: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1、高速公路免费时段。2017年清明假期,我省高速公路免收小型客车(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以下简称小型客车)通行费的时间统一确定为:2017年4月2日00:00起,至2017年4月4日24:00结束,以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的时间为准。4月5日0:00起恢复正常收费秩序,各收费站实行一车一杆,发放通行卡,正常收费。
2、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期间不发放通行卡。为确保车辆有序通行,部分通行压力较大、车道数量较多的收费站将设置小型客车免费专用通道并增设限高门架和限高标志,专用通道实行不发卡抬杆放行。对于未设置专用通道的收费站,小型客车在入口收费站无需领取通行卡,出口收费站无需交纳通行费,免费通行。
3、高速公路免费通行临界点设置过渡期。为确保正常收费模式与免费模式顺利切换,在进入免费时段和恢复正常收费的临界点均设置了过渡期。清明假期前一天4月1日20:00至24:00期间,小型客车需在各收费站入口领取临时通行卡,在出口收费站交纳实际通行费。4月2日00:00至1:00,小型客车在出口收费站需上交临时通行卡或通行卡,无需交纳通行费,免费通行。清明假期最后一天4月4日19:00后,小型客车需在入口收费站领取临时通行卡,在免费时段内驶离高速公路仍无需交纳通行费,免费通行。4月5日0:00至1:00期间,持临时通行卡的小型客车在各收费站出口处只需按照路网最低收费标准交纳通行费,持有通行卡的车辆按照正常收费标准交纳通行费;此外,持临时通行卡的小型客车通过跨江大桥主线站时也需按照路网最低收费标准交纳通行费,同时领取通行卡,持通行卡的小型客车正常标识。4月5日1:00之后,收费站出口对持有通行卡或临时通行卡的小型客车正常收取通行费。8:00起,各收费站将停止接收临时通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