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关于推进道路运输行业(普通货运)驾驶员网上继续教育学习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21 13:50:29 文章来源: 南京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南京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文件
宁运管从业[2014] 49号
关于推进道路运输行业(普通货运)驾驶员网上继续教育学习试点工作的通知
处相关科(室)、管理所;各区运管所;各相关运输企业:
根据交通部《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交运发[2011] 106号)、省运管局《关于开展网上远程培训试点的通知》(苏运传[2013] 232号),为做好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解决传统教育培训学习形式单一,特别是驾驶员的学习、工作时间和培训时间冲突等问题,多渠道方便从业的继续教育学习,率先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普货运输从业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从今年6月1日起,南京市货运驾驶员除可以参加道路运输企业或培训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外,还可选择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备案的“江苏交通学习网” ( www. jsjtxx.com)进行网上继续教育学习。
二、实施范围
持我市发放的普通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的从业人员。客运、危险品运输从业人员须到培训机构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三、主要内容
1、道路运输驾驶员选择登录“江苏交通学习网”进行网上学习或者到培训机构进行继续教育,两种培训方式同样有效。
2、“江苏交通学习网”提供银联在线、支付宝和转账汇款等支付方式,运输企业组织驾驶员也可统一报名缴费。
3、从业人员每两年不少于24课时培训学习,开通网络培训课程后,可在两年内分时或一次性完成本周期课程学习。每个培训周期只能采取机构培训或在线培训中的一种培训方式。
4、“江苏交通学习网”自动记录培训学员的学时信息,当学员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后,系统将自动将学员的学时信息推送到运政在线系统,并提示从业人员到就近运管所进行继续教育签章。
5、各运管所对完成网上学习的从业人员应签注条形码继续教育标贴。
四、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前期准备(4月1日—5月1日)
根据南京实际,对继续教育网络远程培训的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完善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相关工作。
2、第二阶段:宣传动员(5月1日—5月30日)
通过发布通知公告,媒体宣传,在各窗口等派放学习卡、宣传彩页等,由江苏交通学习网在南京市主要媒体发布信息,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3、第三阶段:组织实施(6月1日启用)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通过运政在线系统审核学员的网上培训完成情况,对于信息不全或错误的学员,需及时完善、更新其个人信息。
4、第四阶段:总结完善
全面总结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网络远程培训推广应用的工作经验,解决系统使用和管理流程上存在的问题。
五、工作要求
1、为保障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网络远程培训顺利、有序开展,处从业中心要组织对所有参与道路运输驾驶员网络远程培训工作的运政管理人员、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建立关于网络远程培训的工作制度,完善监督与检查机制。
2、各区、县运管所要认真贯彻通知各项要求,切实做好管辖区内的网络远程培训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六日
南京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办公室 2014年5月1 6日印发
附件:
操作流程说明:
1)从业人员登录“江苏交通学习网(www. jsjtxx. com)”进行继续教育网络远程培训。
2)从业人员通过网站在线报名,报名时系统会通过接口到运政在线系统验证其从业资格证信息,验证通过方可缴费开通学习课程;在线报名的学员可通过银联在线、支付宝等网上支付工具或转账汇款方式进行缴费,也可由企业为学员进行统一报名。
3)从业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网络培训课程的学习,必须完成管理部门规定的学时,并且通过相应章节测试。
4)网站推送从业人员学时信息到运政在线系统,并提示从业人员到就近运管所进行签章或换证。
5)从业人员到运政管理部门进行诚信考核或者换证时,管理人员可查询该学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情况,如从业人员未完成继续教育,则通知从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
6)“江苏交通学习网”为学员提供在线客服(企业QQ4006553365在线)和统一的400-6553365客服咨询电话等多种咨询服务方式,随时为学员解决网上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针对大型企业还可提供远程或上门咨询、培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