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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关于推广使用“江苏交通学习网” 开展继续教育网上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25 15:51:23 文章来源: 连云港市运输管理处办公室

连云港市关于推广使用“江苏交通学习网” 开展继续教育网上培训的通知1


关于推广使用“江苏交通学习网”开展继续教育网上培训的通知


各县运管所,市各运管所,处有关科室,各道路运输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交运发〔2011〕106号),切实做好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省厅《关于推广使用“江苏交通学习网”开展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的通知》(苏交运〔2014〕57号)的相关工作要求,更好的为道路运输驾驶员的继续教育提供便捷的学习培训方式,从2014年8月1日起,道路运输驾驶员的继续教育除可参加经我处备案的道路运输企业或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形式外,还可以选择经省厅运管局备案的“江苏交通学习网”进行网上远程培训。为推广“江苏交通学习网”的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继续教育网上培训范围

一是持有连云港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二是持有外地运管机构核发从业资格证件、在我市从业并已办理证件备案手续的上述二类驾驶员。

二、培训周期和学时规定

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周期为2年。道路运输驾驶员在每个周期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应少于24学时。取得两个以上从业类别的道路运输驾驶员每个继续教育周期应当分别参加不同类别的继续教育,涉及公共科目的可免除相应学时。

道路运输驾驶员可自主选择通过经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备案的网上学习平台“江苏交通学习网”进行网络远程继续教育。完成继续教育的,学时记录将自动导入《江苏省运输管理系统平台》并予以确认,与经备案的道路运输企业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或从业资格培训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的学时同样有效。

三、“江苏交通学习网”启用时间

2014年8月1日零时。

四、“江苏交通学习网”网址及操作流程

1、网址:www.jsjtxx.com;

2、操作流程:

连云港市关于推广使用“江苏交通学习网” 开展继续教育网上培训的通知2

五、网上培训的组织和实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市运管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网上培训的组织和实施,各县、区运管所负责本辖区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网上培训的宣传、组织和实施工作,并将组织实施情况列为年度考核内容之一。

(二)加强宣传贯彻。各县、区运管所和市处相关部门要把推广使用网上培训的目的、意义以及便民举措通过各种途径全面宣传到运输企业和广大道路运输驾驶员,宣传范围要全覆盖,要在运政服务大厅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服务指南并向办理业务的驾驶员和运输企业代表发放宣传彩页,处相关科室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道路运输驾驶员了解使用“江苏交通学习网”进行远程继续教育学习的便捷性,市处从业人员管理科要在发放证件时,应向新培训的从业人员附送网上培训服务指南等。

(三)强化责任落实。道路运输企业要组织和督促本单位的道路运输驾驶员积极参加继续教育网上培训,保证道路运输驾驶员网上学习的时间,并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道路运输驾驶员完成规定学时后,可就近在各诚信考核便民服务点进行继续教育签注,运管机构应在在其从业资格证件的“继续教育记录”栏内签注本次继续教育的有效周期。

六、其他事项

(一)继续教育培训合格是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从业资格换证的必备条件之一,道路运输企业驾驶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情况也是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道路运输企业应当督促其所聘用的道路运输驾驶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将培训情况要作为聘用、续聘道路运输驾驶员的一项基本条件。

(二)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网上培训服务指南由市处统一印制,各县、区运管所和市处相关科室领取后立即展开宣传工作。

(三)由于目前网上远程培训还没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和出租车汽车驾驶员继续教育的课程,这两类驾驶员的继教教育仍然由各地已经备案的继续教育机构承担,待网上培训课程完善后,再开展此类驾驶员的网上远程培训。

(四)“江苏交通学习网”介绍及在线培训操作说明可在连云港市运输管理处网站(www.lygyz.cn)“办事指南”栏或连云港汽修驾培网(www.lygqcwx.com/)“资料下载”栏查阅下载。

附件:“江苏交通学习网”介绍及在线培训操作说明

连云港市关于推广使用“江苏交通学习网” 开展继续教育网上培训的通知3

附件:

“江苏交通学习网”介绍及在线培训操作说明

连云港市关于推广使用“江苏交通学习网” 开展继续教育网上培训的通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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