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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19 10:05:20 文章来源: 交通运输部网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教育厅(委)、公安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提升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职业能力与从业水平,全面提高运输服务质量服务水平,促进实现从业人员体面劳动、全面发展,交通运输部、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开展为期3年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现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交通运输部

教育部

公安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2015年12月18日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工作方案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运输生产的具体实施者,是保障运输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安全水平的最核心要素,是提升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素质的关键。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从业人员职业地位和职业荣誉,对增强从业人员的归属感和向心力,保障运输安全,提高服务能力服务水平,营造行业健康稳定的发展环境,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具有重大意义。为进一步提升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职业素质,推动解决重点岗位从业人员短缺、职业荣誉感不强、就业保障不高等突出问题,交通运输部、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联合开展为期3年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以下简称“素质提升工程”)。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的讲话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聚焦重点难点,坚持改革创新,实化工作抓手,各方协同联动,从完善法律制度、加强职业保障、强化职业技能、创新培养模式、改善从业环境、关心从业人员等关键环节入手,全面提升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职业能力和从业水平,促进实现从业人员体面劳动、全面发展,为道路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二、目标任务

用3年左右时间开展素质提升工程,促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法律制度进一步健全,教育培养新模式基本确立,信息化管理服务能力明显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短缺问题明显缓解,从业人员安全从业、优质从业、诚信从业、文明从业水平显著提升,道路运输领域择业就业环境得到有效改善,职业荣誉感和行业归属感明显增强,社会地位和基本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三、工作原则

——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聚焦职业资格管理服务的重点难点问题,统筹做好从业人员素质提升与行业转型升级,从业人员基础教育与在岗培训,从业人员从业管理与关爱服务的关系,做到相互衔接、相互促进。

——创新载体,激发活力。创新从业人员服务管理理念、教育教学方式、培养培育手段,拓展从业人员创业、择业、就业渠道与平台,引导运输企业和社会团体创新用人机制,提高从业待遇,改善就业环境,提升道路运输行业吸引力和竞争力。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着力解决当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诚信水平、从业技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又把活动与建章立制、提质增效等长远工作紧密结合,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素质提升长效机制,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加强协同,合力推进。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部、省、市各部门间分工负责、上下联动、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突出运输企业和市场主体在从业人员服务管理中的骨干作用和主体地位,注重发挥党、团组织和企业工会在活动中的积极作用,形成管理部门、道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四、重点工作

(一)完善从业人员法律制度。按照国家改革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要求,对关系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关键职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对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强、行业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迫切需要、适宜采用职业资格方式评价和管理的重要职业实施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制度。制修订《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等规章,规范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出租汽车驾驶员、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等从业人员服务管理。

(二)建立完善职业保障。建立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保障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通过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岗位工资、实行定期轮岗等办法,加强对城市公交驾驶员、重点营运车辆(包括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城市轨道交通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制定出台定期体检等政策,关心关爱从业人员身心健康。推动企业与从业人员构建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三)加快推进职业教育。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加快构建交通运输以就业为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着力提升运输从业人员培养水平。在城市公交驾驶员、重点营运车辆驾驶员等领域开展职业教育,拓宽培养途径。交通运输、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出台指导意见,在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试点建立大型客货车辆机动车驾驶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直通车”制度。设置相应专业,培养职业化城市公交驾驶员、重点营运车辆驾驶员,扩大招生规模,缓解从业人员短缺问题。加强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作用,建立从业人员订单式培养机制,推行校企双师联合培养,深化校企联合办学,提升就业质量。

(四)加强重点岗位职业培训。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和“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要求。以企业为主体切实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实施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制度,落实培训内容和学时,以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安全承诺、防御性驾驶、货物装载栓固、车辆性能维护、应急处置能力培养为重点,提升安全驾驶素质和文明交通意识。鼓励应用网络远程形式开展职业培训,缓解从业人员工学矛盾,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均等化。落实《安全生产法》要求,提升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能力。

(五)提升从业人员职业地位。要求企业关心从业人员的生产生活,使从业人员精神有追求、身心更健康、劳动有尊严、权益有保障,促进从业人员体面劳动。引导广大从业人员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促进企业与从业人员形成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实现从业人员工资水平随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加强从业人员职业规划引导,促进从业人员职业生涯多元化发展,使从业人员有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更大的发展空间。加强高技能人才配置与企业资质评定、信誉考核等工作的衔接。

(六)进一步改善从业环境。严禁从业人员超负荷劳动,营造和谐就业环境。发挥各种运输方式比较优势,推进接驳运输发展,逐步减少800公里以上的长途客运班线,大力发展甩挂运输、多式联运等货运组织方式,缩短驾驶员劳动时间、设置驾驶间歇、降低劳动强度,严格遵守驾驶员法定休息时间,实现安全驾驶;使驾驶员有更多的时间与家人团聚,更好的享受生活。加快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改造建设,进一步规范服务区运营管理,为驾驶员休息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保障。

(七)树立从业人员先进典型。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在道路运输驾驶员、机动车检测维修人员等从业人员中定期举办职业技能竞赛、“安康杯”竞赛和“中国好司机”评选等活动,营造崇尚劳动、尊重人才的行业氛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评优激励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增强从业人员职业荣誉感和行业归属感。

(八)普及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广泛开展“爱岗敬业、明礼诚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观,引导从业人员提高职业道德意识、陶冶职业道德情操、实践职业道德规范,让从业人员怀有强烈的职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始终坚守职业岗位,做到遵纪守法、诚信服务、公平竞争。

(九)加强从业人员诚信管理。制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管理办法》,建立从业人员诚信管理制度,完善管理部门、中介组织、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监督和自律机制。充分利用道路运输领域大数据资源,建立“红名单”、“黑名单”管理制度,强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从业人员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交通违法、服务质量等信用记录纳入国家相关征信系统。

(十)推进从业人员信息互联互通。依托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全国联网,实现从业人员信息、诚信信息交换共享。依托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实现重点营运车辆驾驶员的动态监控。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完善信息共享联动机制,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件,推动企业、车辆、从业人员信息的大数据融合。建设道路运输行业职业数据库和职业信息网,并及时发布从业人员职业研究成果和管理服务信息,为企业选人用人和从业人员自主择业提供支持。

(十一)深入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推进运输行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运输行业落地生根。发掘和宣传体现新时期运输行业风采的人物和感人事迹,提炼和弘扬新时期交通运输精神,强化思想共识,培育道德风尚,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事业心和责任感。

(十二)加强从业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各级管理部门、道路运输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把做好从业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从业人员实际困难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宣传教育与服务结合起来,强化从业人员思想道德建设,使思想政治工作更具感染力和说服力。适应青年从业人员数量多的行业特点,推动团组织建设向运输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延伸覆盖,加强运输行业青年思想和技能交流,动员青年从业人员立足岗位创新创业创优,充分发挥行业青年生力军作用。

五、活动组织

素质提升工程由交通运输部、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部署。活动时间为2015年12月至2018年12月,为期3年。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

2015年12月,制定印发《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工作方案》,召开启动会,对素质提升工程进行部署动员,明确任务分工。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6年3月至2018年11月)

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提升工程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地要加强部门间协作,定期开展专项工作推进会,确保工作取得实效。2016年,基本完成相关规章制度制修订,实现从业人员信息共享查询,全面启动重点岗位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制定出台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定期体检等政策措施;2017年至2018年11月,颁布实施相关从业人员规章,实现从业人员管理服务信息化,深入实施重点岗位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全面推进并完成素质提升工程各项重点任务。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12月)

各地对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组织召开活动总结会,将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固化为从业人员管理服务的政策制度,构建素质提升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协同配合,落实责任。

各地交通运输、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成立素质提升工程领导机构,形成部门配合、社会支持、企业重视、全员参与、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提高活动组织执行力和影响力。

(二)因地制宜,抓实见效。

各地要按照活动整体安排和统一框架,围绕本地区、本部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养、管理、服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工作,加大支持保障和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度滞后的,要督促整改,确保活动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取得扎实成效。

(三)注重宣传,创先争优。

加强舆论引导,创新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素质提升工程进展情况、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构建良好活动氛围。活动结束后召开总结会,对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为全国交通运输系统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特别突出的,按程序和规定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工人先锋号、部级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抄送:部内有关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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